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空白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登报
发布时间 : 2019-11-03
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按普通发票办法处理。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。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。
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、被盗发票事件,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,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,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。  
(一)办理流程  
1.发生丢失、被盗发票的,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表,到报社办理遗失声明; 2.报纸刊出后携带应提交资料递交发票管理窗口,对不按规定保管发票而发生丢失、被盗的纳税人,发票管理部门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;  
3.发票管理窗口办理发票缴销等事项。  
(二)提供资料  
1、《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》;

2、报社办理遗失声明的报纸; 

北京报业集团遗失声明公告部:整合旗下所有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,专门负责刊登企业或个人的遗失声明、挂失登报、注销公告、减资公告、作废声明、停业公告、招聘启事、拍卖公告、清算公告、寻人启事、厂房出租等各类分类信息。

刊登的媒体有:《北京晚报》、《北京日报》、《北京晨报》、《北京青年报》、《法制晚报》、《京华时报》、《新京报》、《中国税务报》、《工人日报》、《中华工商时报》、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法制日报》等。

刊登办理方式:拨打左上角联系我们电话办理、加QQ办理、邮件办理、传真办理均可,今天办理,明天即可见报,见报付款,服务无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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